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时间:2018-06-12 17:38 来源:市政府法制办 作者:王志社 编辑:田燕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高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据省、市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近日,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此次案卷评查的范围是:市、县(区)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所属行政执法单位,中、省驻庆、驻县(区)各行政执法单位,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已办理完成的行政许可案卷和按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并已办结的案卷。评查采取自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由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单位自行组织,抽查按下查一级与同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由市、县(区)政府法制办组织。具体评查内容和标准按照《甘肃省行政机关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和《甘肃省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执行。许可案卷文书规范标准按申请受理、审查决定、期限、听证、变更与延续和案卷归档六个阶段设分值;处罚案卷文书规范标准按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和案卷归档五个阶段设分值,采取百分制的评分方法,对不符合内容和标准的扣除相应分值,最后余分即为案卷得分。案卷中不需要使用的文书,该文书所占分值自动累加;标准之外的文书种类不参评不扣分。案卷评查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60-90分为合格;凡是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未能维持的案件卷均为不合格案卷。此次案卷评查分为自我评查、组织检查、总结通报三个阶段进行,评查工作于7月底结束。

  此次评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将其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途径,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确保案卷评查工作不走过场,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要把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结合起来,对案卷评查中评出的优秀办案单位、办案人员给予通报表彰;对不合格案卷比例较高的行政执法机关,予以通报批评;对违法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建议有权机关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案卷评查结果纳入本年度依法行政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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