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总工会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评选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3号)要求,按照评选程序,经过庆阳市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庆阳市总工会,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限为2018年1月10日至1月16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庆阳市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一般要求署名真实姓名,匿名反映情况的要求内容具体、线索清楚以便核查。邮寄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安定东路18号庆阳市总工会组织宣传女工部,邮政编码:745000,电话(传真):0934-8214296,邮箱:qyszzxb@163.com。
附件:1、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docx
庆阳市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